公开声明
2023-07-25 发布:[体育馆]张冲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(以下称“我单位”)与校内体育馆的商业性运动培训机构实际为场地租赁合同关系。我单位经公开招标后,依法与中标的运动培训机构签订有期限合同(具体期限已在体育馆公众号及网站上公示)。运动培训机构并不隶属我单位,我单位也不参与机构的经营,我单位不向机构收取除场地租赁费(疫情期间还做了费用减免)之外的任何其它费用。

我单位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,因此,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单位已无任何关系。如有学员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于补课、退费方面的争议,请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解决。

在此,我单位向各位学员及家长做出特别提示如下:

一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、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《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监管厅函〔2023〕2号),青少年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“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不得超过5000元。

二、请各位学员及家长密切关注培训机构与我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,避免发生因合同到期,机构退场导致的消课、退费困难等。

特此声明。


当前位置:首页 > 通知公告
公开声明
2023-07-25     发布:[体育馆]张冲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(以下称“我单位”)与校内体育馆的商业性运动培训机构实际为场地租赁合同关系。我单位经公开招标后,依法与中标的运动培训机构签订有期限合同(具体期限已在体育馆公众号及网站上公示)。运动培训机构并不隶属我单位,我单位也不参与机构的经营,我单位不向机构收取除场地租赁费(疫情期间还做了费用减免)之外的任何其它费用。

我单位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,因此,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单位已无任何关系。如有学员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于补课、退费方面的争议,请与北京新奥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解决。

在此,我单位向各位学员及家长做出特别提示如下:

一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、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《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监管厅函〔2023〕2号),青少年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“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不得超过5000元。

二、请各位学员及家长密切关注培训机构与我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,避免发生因合同到期,机构退场导致的消课、退费困难等。

特此声明。